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林业局

偏关县林业局

 时间:2022-01-13 17:50       大    中    小     

  一、偏关县林业局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县林业和草原及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拟定林业发展规划和林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负责全县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林业、草原普法宣传教育,负责林业、草原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三)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和实施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及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种草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组织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以植树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承办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林木种子的管理和林木种苗基地建设。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四)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森林、草原资源的管理,审核监督森林、草原资源的管理使用,依法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草地管理和征、占用林地、草地的申核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森林、草原资源资产。组织开展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六)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依法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七)推进全县林业改革,贯彻执行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林场、中心苗圃工作,指导镇(办)林业工作开展。 

  (八)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林业产业开发与建设,对林产品、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监督、协调和管理,负责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的病虫害、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十)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办公室 偏关县林草事务中心 

  (一)办公室职责 

  1、负责文电、会务、信访、督查、机要、档案、保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林业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县林业系统应急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承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编制管理;拟定县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承办指导林业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3、拟定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监督实施;拟定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和林业投资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和县级林业、草原项目审核、投资计划管理、实施监督以及有关林业和草原项目工程验收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年度林业生产及投融资计划;编制县级预算;指导全县林业系统财务,管理监督林业投资;负责林业系统统计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组织全县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承担全县平原林业、森林经营、封山育林和林业碳汇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负责荒漠绿化的应急工作。 

  5、组织开展全县动态监测与评价;拟定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林木采伐限额;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依法承担应由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负责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和分配使用;管理监督全县森林资源,承担其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森林经营方案和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的审核;负责林木采伐证、木材运输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审核管理;负责重大生态灾害应急工作。 

  提出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造林绿化等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全县林业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宣传报道;指导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民营林业相关政策研究以及试点示范工程管理。 

  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提出全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调整建议;承担全县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履约的有关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有关工作。 

  6、组织拟定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担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著管理监督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 

  承担林业引进外资和先进科学技术的有关工作;开展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林业对外经济合作项目管理工作;承办设计港澳台的林业事物。 

  拟定林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指导全县林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对全县多种经济成分的林业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规范全县林业生产企业行为。组织指导农村林业改革和发展;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组织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指导和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栽。 

  (二)偏关县林草事务中心职责 

  1.承担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草原修复等国家、省、市、县级生态修复工程以及经济林建设的技术服务工作。 

  2.承担林业和草原科研、技术推广、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应用和普及工作。 

  3.承担全县国有林场建设、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技术服务工作。 

  4.承担林草资源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保护、开发利用等技术服务工作。 

  5.承担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技术服务工作。 

  6.开展林木、牧草新品种引种实验和育苗新技术应用实验。 

  7.承担全县森林草原资源、湿地资源、荒漠化林业监测和评价的技术服务工作。 

  8.偏关县林业局交办的任务。   

  三、办公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新关镇文笔大街四中口北侧   

  四、办公时间:国家法定 

  五、联系方式:办公室:03507653939 值班室:03507653950 

  六、负责人姓名:王安荣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