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县政府文件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偏关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3-19      来源:

相关文件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偏政办发〔201916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偏关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偏关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19日    

    


  偏关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2〕20号)、《忻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规定》(忻政办发〔2013〕73号)、《忻州市防治地质灾害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忻政办发〔2012〕92号)、《忻州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关于印发忻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项制度三项要求的通知》(忻地灾组发〔2017〕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8年地质灾害概况 

  (一)地质灾害灾情 

  2018年,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全年未发生一宗人员伤亡事件,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 

  1、强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2018年,我县降雨量为506.4 mm。由于我县自然地质环境脆弱,地形起伏,沟谷纵横,夏、秋季降水诱发的自然地质灾害隐患增加。 

  2、人为因素的地质灾害隐患有所增加。2017年,我县经山西冶金岩土勘察总公司进行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地质灾害隐患按险情分为外业详查全部完成。我县隐患点共有106处,其中崩塌53处,滑坡49处,地面塌陷3处,潜在泥石流1处。 

  数字统计表明,由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呈增加趋势。随着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 

  二、2019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2019年降水趋势预测 

       预计:2019年全县年降水量在410mm左右,接近常年。全县年平均气温较常年略偏高。 

  各季气候预测 

      冬季(2019年1月-2019年2月)降水量3.0~10.0mm,与历年同期相比较偏少。平均气温偏高。 

      春季(2019年3月-2019年5月)降水量50.0~65.0mm,与历年同期相比接近常年略偏少。2019年春季平均气温较常年略偏高。 

  夏季(2019年6月-2019年8月)降水量240.0mm~300.0mm,与历年同期相比较接近同期。2019年夏季平均气温接近常年或略偏高。 

  秋季(2019年9月-2019年11月)降水量70.0~85.0mm,与历年同期相比较接近同期。秋季平均气温接近常年或略偏高。 

  )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预计2019年,全县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可能加重。全县6—8月降水量可能介于240.0mm~300.0mm之间,9月降水量可能介于70~85mm之间。若这些降水量在时空上分布不均,出现一个地区、一个时段内连续大范围降水或局布暴雨不断发生,地质环境条件脆弱的地区将成为这一时期地质灾害的高发区域,极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黄土粱峁区地形陡峭,前缘临空,在强降雨、春季冻融等因素影响下,黄土边坡极易崩落滑动。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发生呈加剧趋势。 

  采矿引发地质灾害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发育。铁路、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切坡、填沟、弃渣堆放,往往会引发或加剧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2019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期为6月1日至9月30日、冰冻、融雪期及其它时期。应加强防范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 

  四、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 

  (一)容易发生崩塌、滑坡的地方主要是公路沿线、偏关河、县川河、杨家峪河等以及各乡(镇)的大多数自然村和近年来人为修建形成的切坡。 

  (二)我县潜在危害最大的地质灾害是采空区塌陷,我县地下资源埋藏浅,开采后极易形成大面积塌陷。我县采空塌陷、地面裂缝问题突出的地方主要包括:新关镇的磁窑沟村、西沟村、马道村、大红沟村、路家窑村、尧子上村、 大红沟村、南沟村等;天峰坪镇的闫家沟村、高家梁村等;万家寨镇的麦虎村、草垛山村等。 

  所有上述地方除应注意预防采矿引发的塌陷、地裂缝、山体滑坡、崩塌等灾害外,还要注意预防弃渣等固体松散堆积物在汛期可能引发的泥石流、河道堵塞等灾害,采取严防措施。 

  (三)我县境内交通干线的防灾重点是:平偏线、万瓦线、G209线;万家寨至老牛湾、楼沟至前川、梨树洼至上铺、尚峪至红崖子、水泉至明灯山;舍身崖至窄寨公路;迤南公路、途径新关镇磁窑沟村的公路、新关镇西山公园的通道、新关镇上尧王坪村村公路及近几年村村公路因硬化形成的人为斜坡。这些交通干线主要预防采空区下陷,冰冻、融雪、汛期引发的崩塌、滑坡。 

  (四)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庄、学校、特别是危房改造的学校,也是防灾的重点。 

  (五)铁路、公路、高速路沿线在工程建设中形成的高陡边坡、因挖填方及弃渣等工程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点,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其他工程建设及居民住宅修建,也易形成高陡边坡而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五、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继续完善和推进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全面增强县乡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落实编制机构,充实防治专家队伍,保障专项经费,提高监测补助,更新应急物资,配备救援器材,落实应急车辆,进一步提高处置能力。各乡(镇)、相关单位要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力度,重点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防治段进行排查。健全完善县、乡、村、户四级群测群防体系。对每处隐患点都要落实监测人、监测责任人,并完善档案,落实隐患点“六位一体”管理制度,落实监测责任,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2、专业监测网络建设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全面落实隐患点“六位一体”和户口式管理隐患点监测制度。 

   3、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水平,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继续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构建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水平,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的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广播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开展预报预警工作。 

  (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地质灾害勘查治理 

  要利用省级地质灾害详查的结果,对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责任单位治理;对于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治理。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程治理力度,学习推广左权县小投入削坡去土解除崩塌隐患的经验,通过小额资金投入,小规模工程治理,消除中、小型隐患点主要危害,有效降低地质灾害威胁。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分布广,灾害治理欠账多,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对无法纳入搬迁工程的高危隐患点,要加大应急工程治理力度,有效消除灾害威胁。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网络建设 

   推进预警监测和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按照“四个体系”建设要求,启动全县通联、技术先进、实时监控的预警监测和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市级平台2015年汛前已建成,县级平台建设要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与省、市级平台同步推进。 

  (三)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1、落实应急管理和技术支撑机构 

  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建设。要落实技术支撑单位,建立防治专家库,保证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 

   2、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偏关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整合各种资源,收集分析信息,建立统一的地质灾害应急平台。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大力支持和推进乡、村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鼓励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成立自救互救队伍。要加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力度,落实机构、人员、装备,7月底前,组织1次地质灾害应急示范演练。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应进行以避险为主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各级各部门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能力,提高干部群众对应急防灾预案的认知程度,在面临险情时能够有序、有效撤离。 

   3、强化抢险救援工作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偏关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一旦发生突发地质灾害,要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六、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县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具体负责农村自然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县、乡、村、户都要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领导到位、任务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 

  (二)落实经费,保障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发展计划,将本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治理经费等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宣传、培训、演练、应急处置、群测群防补助、监测、治理等工作,并作为考核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巡查,严格值守 

   我县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汛期,冰冻、融雪期间。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偏关县2019年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方案》要求,按时完成隐患排查工作。要做好汛前排查,汛期地质灾害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对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要责成责任单位迅速落实防治措施。要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项制度”、“三项要求”等有关规定。自然资源部门要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灾情和地质灾害预报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自然资源部门。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制作专题片、发宣传资料、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继续开展“进千村入万户”宣传活动,深入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点,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提高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五)部门联动,协同防治 

  各级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做到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在突发地质灾害中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按照地质灾害分级报告的规定,审核上报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处置的措施和建议;对必要的应急处置工程进行技术指导 

  财政部门负责筹措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环保部门负责地质灾害引发环境污染次生灾害的紧急处置工作,并加强监控,及时提供环境监测信息;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所管农村公路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公路段负责其所管辖的公路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水利部门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对影响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避免水利工程遭受或引发地质灾害;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 

  信部门负责大中型水电建设项目生产生活场所和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对受灾建筑物的损坏程度进行评估,并报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建设监督指导; 

  规划部门负责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加强对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避开危险区域;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 

  部门负责危及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实施工作;灾害发生时做好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疏散工作,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突发地质灾害事件中受灾群众的临时救助和转安置工作,组织灾区民房倒塌恢复重建和对灾民进行基本生活救助;负责灾情损失评估;组织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等善后工作。 

  煤炭部门做好煤矿生产企业因煤矿生产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配合、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督促非煤矿山企业等有关单位做好危及自身安全和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气象部门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与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加强对地质灾害现场的气象监测预报,为灾害的救援处置提供气象保障。 

  人防办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 

  通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应急保障工作,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 

  准朔铁路项目部负责组织辖区内危害铁路安全的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尽快采取措施恢复被破坏的铁路和有关设施,组织运力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工作。 

  电力公司负责所辖区域损毁供电设备的修复,确保灾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救援正常用电。 

  老牛湾风景区协助旅游景区主管部门对旅游景区内的地质灾害进行排查监测和治理,指导景区按照标准修复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 

  神河公司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负责管辖的公路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发改、住建、公路等工程建设项目对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做好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交通、住建、教、水利、煤炭、应急管理信、通信等项目责任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要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建设项目“承诺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承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 

    

  附件:1、偏关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成员名单 

  2、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19印发 

  附件1 

  偏关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郭秀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义明    人武部政委 

          杨文斌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石向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薛平智    忻州市老牛湾风景区管理中心主任 

          王在勤    县发改局局长 

          贾锐军    县教科局局长 

          彭文忠    县住建局局长 

          李  毅    县民政局局长 

          董二万    县财政局局长 

          梁晓光    县交通局局长 

          赵雨田    县水利局局长 

          刘文斐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郑建军    县信局局长 

          贾贵如    县林业局局长 

          王在英    县卫局局长 

          沈俊杰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局长 

          周晓虹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谢普新    县气象局局长 

          周吉小    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剑峰    煤炭服务中心主任 

  石  玉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高永生    县新闻办主任 

          郑晓军    县公路段段长 

  丁吉希    神河公司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长 

                县供电公司经理 

          白宽珍    人行偏关县支行行长 

          董志敏    移动偏关分公司经理 

          吴云臻    联通偏关分公司经理 

          常福荣    电信偏关分公司经理 

  杨剑青    老营镇镇长 

          王卫兵    新关镇镇长 

      白生成    万家寨镇镇长 

          臧建英    天峰坪镇镇长 

          杨常春    窑头乡乡长 

          候飞    陈家营乡乡长 

      卢  鑫    楼沟乡乡长 

      许德义    尚峪乡乡长 

      崔建国    南堡子乡乡长 

      于  杰    水泉乡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石向东兼任,常务副主任由石玉兼任。 

    

     

    

    

    

    

    

  附件 2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按照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 

  (Ⅰ级)、大型(Ⅱ级)、中型(Ⅲ 级)、小型(Ⅳ级)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Ⅰ级) 

  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含)以上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 

  失1000万元(含)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含)以上或者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含)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2、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Ⅱ级) 

  因灾死亡和失踪 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含)以上、l亿元以下 

  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3、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 (Ⅲ 级) 

  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含)以上、10 人以下、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4、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Ⅳ级) 

  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