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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1-02921 | |
发文字号:偏政办发〔2021〕69号 | 成文时间:2021-07-30 |
发文机关: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偏关县2021年散煤治理与洁净煤供应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1-07-30 |
时间:2021-07-30 来源: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偏关县2021年散煤治理与洁净煤供应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偏关县2021年散煤治理与洁净煤供应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有效控制民用燃煤污染,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提供优良空气质量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散煤治理并优质燃煤供应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加强散煤污染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储售煤场经营活动。
(二)加强源头管控,检查指导企业开展煤炭质量管理工作,禁止销售和使用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做好洁净煤的供应保障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偏关县散煤治理和洁净煤供应保障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贾育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在勤 县发改(能源局)局长
沈俊杰 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局长
李贵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 宏 县公安局副局长
邬兴生 县发改(能源局)副局长
张文凯 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常务副队长
崔海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高剑峰 县煤炭工业服务中心主任
牛 富 县市容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杨文俊 新关镇镇长
臧建英 万家寨镇镇长
陈 磊 老牛湾镇镇长
黄鹏高 老营镇镇长
李 敏 楼沟乡乡长
杨长春 窑头乡乡长
候晋飞 尚峪镇镇长
乔繁灵 水泉乡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邬兴生兼任,具体负责散煤治理和洁净煤供应保障日常工作。
三、任务分解
(一)加强散煤治理
1、职责要求
指导检查各煤炭经营企业开展煤炭质量管理,加强源头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煤炭销售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煤炭销售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煤炭销售、供应、自用台账,包括购进、批次、日期、质量化验情况及流向,加强对煤炭经营企业销售活动的监管,禁止销售和供应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
打击取缔全县非法储(售)煤场,对未取得《营业执照》和未在煤炭经营管理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非法设立的储(售)煤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2、职责划分
煤炭经营企业的煤炭质量管控,由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偏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偏关县能源局,偏关县煤炭工业服务中心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非法储(售)煤场的日常检查由偏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洁净煤供应保障工作
1、确定洁净煤供应企业
针对县域内煤炭经营企业的现状,综合考虑企业实力、社会信誉、煤炭质量和营销网络等因素,确定偏关县吉泰洗煤有限公司(位于窑头乡火头沟)为全县唯一的洁净煤供应企业,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2、开展协调保障服务
县能源局、煤炭工业服务中心要积极做好供应企业洁净煤储备和运输保障工作,做好与各乡镇燃煤供应需求的沟通与衔接,确保采暖季煤源供应及时充足。
3、开展煤质化验认定
县煤炭工业服务中心要定期、不定期对供煤企业洁净煤销售台账、化验记录等进行抽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洁浄煤储量和煤质情况。县市场局负责煤炭经营企业煤质化验认定工作,根据《关于限制销售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的通知》(晋煤经发〔2017〕386号)要求,对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一律不得进行销售。
4、加强宣传指导力度
县市场局、县能源局、县煤炭工业服务中心要大力宣传洁净煤推广政策,及时公布供应服务站点、服务电话、定购方式,引导群众积极使用民用优质燃煤,方便群众购买使用。指导供应企业建立完善必要的供应体系和服务体系。供应企业要达到封闭储存、便于运输装卸、符合环保规定的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洁净煤推广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供煤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责任到人。
(二)压实工作责任
民用洁净煤推广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切实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快捷高效的推进工作机制。供煤企业要制定符合实际、祥尽具体的落实推进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开展洁净煤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引导居民群众自觉使用清洁能源和优质燃煤,积极支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在全县上下形成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