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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偏关县2021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1-24      来源: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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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偏关县2021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偏关县2021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24 

  

  (此件公开发布) 


  偏关县2021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 

  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不断提高森林质量和蓄积量,实现“生态立县”战略目标,根据《森林法》、《山西省森林法实施条例》、《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晋林资发〔2011〕2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偏关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 

  一、检查考核目的 

  促进各乡(镇)建立、完善并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为确保我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 

  二、检查考核原则 

  检查考核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督促引导、推动落实”的原则,以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依据,确保公正客观。以落实责任制,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为目标,加强督促、引导,做好协调服务,推动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组织实施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由偏关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四、检查考核内容 

  (一)责任制建立情况 

  主要检查考核以下内容: 

  1、乡(镇)人民政府印发建立和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文件情况; 

  2、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分解落实责任的责任状等; 

  3、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等情况 

  (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情况 

  主要检查考核乡(镇)目标责任期内造林任务、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林地管理、林木采伐、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疫源疫病监测、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情况。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进行整改。 

  (三)检查考核时间 

  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25日前完成上年度的检查考核。 

  五、被检查考核单位 

  被检查考核乡(镇)由偏关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选择确定,在被检查考核乡(镇)抽取2至3个村开展核查。 

  六、检查考核方法 

  (一)听取报告。听取被检查考核单位的汇报,了解责任制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的总体情况。 

  (二)查看资料。调取有关专项检查结果,查看、收集关于责任制的文件等资料。 

  (三)实地检查考核。必要时,对被检查单位实施的考核执行情况抽取适当比例进行现地检查,现地检查考核按有关核查办法、技术规程等开展。 

  (四)社会调查。对责任制涉及责任各方在责任书签署、保障措施落实、考核执行、奖惩措施落实等方面,在必要时抽取适当比例进行社会调查,作为以上检查考核的补充。 

  七、检查考核程序 

  (一)告知。在检查考核工作开展1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考核乡(镇)。 

  (二)自查。被检查考核乡(镇)对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查,于下年1月1日前将本年度责任制落实情况整理形成书面报告材料报偏关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林业局 

  (三)检查考核。偏关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方案对被检查考核单位进行检查和评分,涉及有关事项已进行专项检查考核的,可引用并适当辅助抽查。 

  (四)反馈。检查考核结束后,偏关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被检查考核单位反馈检查考核结果,并征求被检查考核单位意见。 

  (五)报告。偏关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检查考核报告检查考核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 

  八、检查考核评分 

  (一)责任制检查考核采取百分制的综合评分方法。 

  (二)认定建立了责任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乡(镇)人民政府正式下发实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度向下分解责任,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具体目标和责任。 

  (三)责任制中的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偏关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指标评分标准》(附件)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四)未建立或未执行责任制,检查考核得分为零。检查考核报告可具体反映乡(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情况,对其开展的具体工作及成效进行评价。 

  九、检查考核结果 

  根据检查考核和评分情况,汇总整理出各被检查考核单位检查结果,深入分析典型经验与存在问题,各乡(镇)要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写出整改报告,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不断优化责任制提出合理化建议。 

  十、有关要求 

  (一)检查考核组原则上由3人组成每个被检查考核单位的检查考核时间不超过3日。 

  (二)检查考核组长要做好政策法规、检查考核方法和技术标准的指导,开展廉政教育,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规定。 

  (三)检查考核人员要严格执行检查考核方法,认真核定有关情况和材料,做好书面记录,确保情况清楚、材料完整、评判准确。 

  (四)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和检查结果是年度森林资源监督报告及评优、考核的重要依据。检查考核分优秀、良好、中等和差四个等级。得分90分(包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中等,60分以下为差。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内容,并由县政府对“优秀”等级的给予通报表扬,“差”等级的给予通报批评,被批评的单位要向县人民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并提出整改方案。连续三年检查考核为“差”等级的,将启动行政问责。 

  

  附件:2021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 

  2021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一、森林培育(10分) 

  1、区域内造林保存情况(5分) 

  2、发展育苗情况(2分) 

  3、投入造林绿化资金情况(3分) 

  二、森林资源管理(20分) 

  1、有无非法占用林地情况(5分) 

  2、有无及时报告非法占用林地情况(3分) 

  3、配合案件查处情况(3分) 

  4、林权登记发证完成情况(5分) 

  5、林地纠纷调处率(2分) 

  6、有无偷砍滥伐林木情况(2分) 

  三、森林资源管护(55分) 

  1、森林防火责任制建立情况(5分) 

  2、森林防火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10分) 

  3、森林防火档案建立情况(5分) 

  4、管护员管理情况(5分) 

  5、森林火灾发生情况(10分) 

  6、林业有害生态防治实效(3分) 

  7、防火应急队伍及防火器材储备情况(5分) 

  8、野生动植物保护实效(2分) 

  9、天保办建设情况及资金管理使用落实情况(10分) 

  四、基础工作(15分) 

  1、林业站建设情况(5分) 

  2、林业站制度档案建设情况(5分) 

  3、林业站职能发挥情况(2分) 

  4、乡(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及检查考核方案,乡(镇)与村委、村委与管护员签订责任书情况(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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