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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偏关县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1-30      来源: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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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偏关县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偏关县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偏关县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十部委和京津冀及周边七省市印发的《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1〕104号)和《忻州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忻政办发〔2021〕100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确保我“十四五”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好局、起好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抓住产业、能源、运输结构调整三个关键环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序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加快实施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深入开展钢铁行业、柴油货车、锅炉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秸秆禁烧和扬尘专项治理。深化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考核问责,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二)主要目标  

  2021年10月1日—2022年3月31日完成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3.6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超过9天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相关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产能置换、污染物区域削减、煤炭减量替代等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坚决整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查违规上马、未批先建项目,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对标国内外产品能效、环保先进水平,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平提升,推进存量“两高”项目改造升级。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反排污许可制度的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能源局)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行政审批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严禁新增钢铁冶炼产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以及粗钢产量压减决策部署,做好钢铁去产能“回头看”工作,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严禁新增钢铁冶炼产能,严格环境准入,除搬迁、产能置换外,不得审批新增产能项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工业炉窑和工业无组织排放治理  

  开展全工业炉窑摸底排查整治,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全县煤炭行业企业2处点位无组织排放治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强化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  

  1)开展VOCs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强VOCs产品质量监督检查,2021年12月底前,对生产、销售、进口企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开展各3批次抽测(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实施无组织排放控制。2021年12月底前,全县工业涂装企业、汽修厂等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完成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5.继续实施清洁取暖改造  

  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清洁供暖改1.0796万户,其中煤改电0.0679万户、生物质热电联产供热1.0117万(牵头单位:能源局,配合单位: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新关镇、窑头乡人民政府)。  

  6.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完成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努力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牵头单位:能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开展锅炉综合整治  

  2021年10月底前,完成2台20蒸吨燃煤锅炉淘汰,完成2台40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进一步排查清理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确保全基本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公用事业中心,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8.运输结构调整  

  (1)加快运输结构调整。2021年12月底前,全县煤炭行业清洁运输(铁路、管道、新能源或国六货车)比例达到50%(牵头单位:县交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快老旧车淘汰。2021年12月底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78辆(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9.推进车用燃油品质改善  

  2021年12月底前,组织开展为期60天的打击黑加油站点(车)专项行动,对不达标油品跟踪溯源。持续开展油品和尿素质量抽查。在全加油站(点)抽检车用汽20批柴油17批次,实现年度全覆盖;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加油站抽检尿素1批次以上(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交通局、县工信局(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0.加强在用车管理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1家重点用车企业安装门禁系统(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责任单位:老营镇人民政府)。  

  11.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  

  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力度,2021年12月底前,建立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以施工工地、物流园区、高排放控制区等为重点,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70辆以上,做到重点场所全覆盖,对违规进入高排放控制区或冒黑烟等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实施处罚,消除冒黑烟现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交通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住建局、机中心能源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合理调整用地结构  

  12.加强扬尘综合治理  

  严格降尘管控,开展降尘量监测,定期公开通报降尘量监测结果,实现降尘量考核不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加强施工扬尘控制,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偏关县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5%。(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公用事业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13.提高秸秆综合利用严控露天焚烧  

  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原则,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县、乡、村”三级目标责任制和护林防火队伍“一岗双责”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巡查检查,实现2021—2022年秋冬季期间全秸秆焚烧火点数明显下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4.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  

  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果断采取应急减排措施。严格执行应急减排和协商减排措施,及时削峰降污,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见效(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县工信局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组成员单位)。  

  15.加强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  

  加强联合预警,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科学组织开展区域应急联动,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不断完善重点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快速有效的运行模式,减少重污染天气对群众身心健康和全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上下要把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的关键举措,围绕完成约束性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合力攻坚。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偏关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职责,制定攻坚方案和检查监督考核办法,分解任务,拉条挂账,积极落实相关任务要求,落实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倒排工期,逐一销号。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坚决扛起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政治责任,把具体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建立重点任务定期调度督办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 

  (二)明确工作目标乡(镇)要根据级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把“污染清零”标准贯穿于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全过程,把各项攻坚措施落实到位,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提升。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各乡(镇)落实各项任务要求。  

  (三)强化执法检查乡(镇)要紧紧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任务,加强执法监管,切实传导压力,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环境执法针对性、精准性,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要举一反三,仔细分析查找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排放稳定达标、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并加强监管;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依法严厉查处,并作为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在油品质量、煤炭质量、涉VOCs产品质量、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查、扬尘管控等领域与县直部门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要加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执法检查力度。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围绕“治企、降尘、管车、控煤”四管齐下要求,系统部署应急减排执法工作,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要充分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用电监管平台,实现科技执法、精准执法,对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四)加强督察问责。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工作,对贯彻国家、省、市、县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攻坚任务严重滞后、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不降反升、严重影响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乡(镇),组织开展约谈或专项督察,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营造宣传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全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突出正面舆论引导,积极利用手机、微博、微信等开展宣传。要及时通报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良好氛围。  

  附件:1.偏关县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领导组 

        2.偏关县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措施任务表  

   

  

  附件1 

  偏关县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领导组 

      源  县委书记 

  高跃龙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梁震宇  政府副县长 

  王春琢  政府副县长 

  成  员:沈俊杰  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局长 

  秦小明  发改局(能源局局长 

  高  权  县工信局局长 

  董二万  县财政局局长 

  石向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彭文忠  县住建局局长 

  李立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文斐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贵荣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周晓虹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辛瑞芳  县气象局局长 

  何利国  县公安局副局长 

  樊小军  县供电公司经理 

  杨文俊  新关镇镇长 

  黄鹏高  老营镇镇长 

  臧建英  万家寨镇镇长 

  乔繁灵  水泉镇镇长 

  侯进飞  尚峪镇镇 

  陈  磊  老牛湾镇镇长 

  杨常春  窑头乡乡长 

  李  敏  楼沟乡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办公室主任:沈俊杰(兼)。领导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组织开展全县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 

   

  

  附件2  

  偏关县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措施任务表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程措施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责任单位 

  产业结构调整 

  “两高”行业产能控制 

  压减钢铁/水泥/焦炭/氧化铝等行业产能 

  长期坚持 

  严格控制钢铁、焦化、水泥、有色等新增产能。 

  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业源污染治理 

  无组织排放管理 

  2021年10月底前 

  煤炭行业企业完成2个点位无组织排放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 

  VOCs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2021年12月底前 

  加强VOCs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对生产、销售、进口企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各3批次开展抽测。 

  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无组织排放控制 

  2021年12月底前 

  工业涂装企业、汽修厂、塑料企业等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完成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能源结构调整 

  清洁取暖 

  散煤治理 

  2021年10月底前 

  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0796万户 

  能源 

  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新关镇、窑头乡人民政府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2021年12月底前 

  全县煤炭消费总量与2020年持平 

  能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 

  锅炉综合整治 

  淘汰燃煤锅炉 

  2021年10月底前 

  完成2台20蒸吨燃煤锅炉淘汰,完成2台40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进一步排查清理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确保全县基本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县住建局、公用事业中心 

 

  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 

  运输结构调整 

  运输结构调整 

  煤炭企业煤炭清洁运输 

  2021年12月底前 

  全县煤炭行业清洁运输(铁路、管道、新能源或国六货车)比例达到50%。 

  县交通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老旧车淘汰 

  2021年12月底前 

  淘汰高排放柴油货车78辆。 

  县交通局、县公安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车船燃油品质改善 

  打击黑加油站点 

  2021年12月底前 

  组织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车)专项行动60天,并对不达标油品跟踪溯源。 

  县市场监管局 

  县交通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油品和尿素质量抽查 

  2021年12月底前 

  在全县加油站(点)抽检车用汽油20批次,柴油17批次,实现年度全覆盖;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加油站抽检尿素1批次以上 

  在用车环境管理 

  在用车执法监管 

  2021年12月底前 

  1家重点用车企业安装门禁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 

 

  老营镇 

  人民政府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 

  排放检验 

  2021年12月底前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测70辆以上,做到施工工地、铁路货场、物流园区、高排放控制区等重点场所全覆盖。 

  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县交通局 

  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农机中心、县能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用地结构调整 

  扬尘综合整治 

  道路扬尘综合整治 

  2021年12月底前 

  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5%。 

  县住建局 

 

  县公用事业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强化降尘量控制 

  2021年12月底前 

  各乡(镇)降尘量不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 

  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 

   

  秸秆综合利用 

  加强秸秆焚烧管控 

  2022年3月底前 

  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2021年12月底前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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