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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1-03750 | |
发文字号:偏政发〔2021〕33号 | 成文时间:2021-12-15 |
发文机关:偏关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偏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偏关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终调整补充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日期:2021-12-15 |
时间:2021-12-15 来源:偏关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偏关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终调整补充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偏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偏关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年终调整补充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山西省财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文件精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将《偏关县2021年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年中调整实施方案》之后上级下达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纳入统筹整合方案,具体调整补充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结合《偏关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中调整实施方案》,将8月31日之后接收到的各级扶贫资金按照统筹整合资金范围进行整合,最大限度发挥涉农资金的整体效益,切实加大产业发展投入,助推全县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范围及上级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此次补充实施方案统筹整合资金由年中统筹整合资金的14859.8266万元,增加到15169.8266万元,其中: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353万元、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78万元、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46.47万元、县级财政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0万元、部门统筹整合资金1992.3566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新增中央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
(二)新增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0万元(市级浅山丘陵区特色经济林工程专项资金210万元)。
三、调整后的统筹整合资金安排
为了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拨付与支出,切实解决资金闲置问题,突出整合资金绩效最大化,结合年中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资金安排计划,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和项目据实支付为依据,优先安排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此次统筹整合调整补充实施方案的资金安排,在年中实施方案中涉及农业生产发展、就业扶贫等七个类别的60个项目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将涉及小额贴息、“雨露计划”、新型经营主体奖补、其他农业发展资金和畜牧养殖场建设等13个项目从统筹整合资金安排中调出,新增窑头乡霍家沟联村供水水源机井工程、新关镇闫贵家咀村供水工程、存栏1万只肉羊高标准育肥基地二期项目3个项目。(调整后的统筹整合资金安排及各项目具体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实施地点、筹资方式、进度计划及责任单位、责任人详见附表)。
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终调整补充实施方案安排项目共计63个,安排整合资金共计15169.8266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主体责任落实。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中央和省、市提出的集中财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重要要求。由偏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各乡镇和各部门要依据工作职责,抓好协调配合,积极抓好项目安排与资金落实,确保整合资金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执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负面清单”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不得超标准使用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做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加快资金落实,对实施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并支出,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及时、准确、规范、高效使用。
(三)加强绩效管理,完善监管机制。各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作为监管重点,认真对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办法,从严管理资金,突出绩效导向,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县、乡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审计、财政和监督监察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追责问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附件:1.偏关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年终调整补充表
2.偏关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年终调整补充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