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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

 时间:2021-12-20      来源: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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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

乡(镇)人民政府直各有关单位 

  耕地是最为宝贵的资源,关系粮食安全和“三农”问题,必须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也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要实行党政同责,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提出明确要求。但通过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监督、耕地保护督察等工作发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依然突出。按照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21〕191号)精神,为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势头,切实保护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根据部、省、市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整治问题 

  (一)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按照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20年7月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新建、扩建、续建、翻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类、产业类和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均属于顶风违法建设。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消除违法状态。对发现的新增问题,要逐宗建立整治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责任人等。重点整治产业类、公共管理服务类项目实质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对住宅类房屋,要统筹考虑农村村民住房用地保障情况,依法稳妥处置,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全力推进。 

  (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明确要求“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对2021年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以及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占用的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要最大限度恢复为耕地、消除违法状态。确实无法恢复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明确要求“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对2021年违规在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以及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不得超过5米)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的,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对未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绿色通道的,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 

  (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明确要求“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对2021年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模和范围外擅自退耕还林还草的,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已毁坏种植条件的,还应处以罚款,涉嫌犯罪的,司法机关要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国办发〔2020〕44号文件关于明确耕地利用优先顺序、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的有关要求,对2021年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的要严格管控,要督促引导恢复为耕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对2021年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的,要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其中属于2021年9月1日以后的,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责令限期改正、严肃整改查处。 

  以上重点整治工作中,涉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推填土的,要一并督促恢复为耕地。 

  二、工作安排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交通、水利等部门,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要负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各乡(镇)政府作为问题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实事求是对下发的各类问题图斑逐一核实,稳步推进,积极整改。 

  县自然资源局要对下发的各类问题图斑汇总分析,分发至各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分类制定处置方案。 

  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对本部门存在的各类问题,报县自然资源局汇总,并按要求整改。 

  2021年12月17日前全面启动重点问题整治,要充分利用春节前工作时间,抓紧推进;12月23日前,要上报工作进展及初步整治成果;2022年1月23日前,上报最终整治工作成果明细清单、整治成效及工作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组织。我县耕地保护仍面临着严峻形势,问题类别和数量较多,性质也较严重和突出。各乡(镇)政府是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到耕地保护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本次重点问题整治的重大意义;要强化重点问题整治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安排部署。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起责,亲自抓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将责任落实,工作层层分解压实,采取强有力措施,将重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二)明确任务,统筹推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聚焦整治重点,列出问题明细表,统筹考虑实际情况,按照整治要求逐宗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消除违法状态。坚决防止搞“简单化”“一刀切”。要统筹安排日常工作与重点问题整治,协同推进,相互借力。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要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新增的任务一并推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整治,要结合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问题清单整改一并推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和绿色通道问题、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及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问题,要结合耕地卫片监督发现问题图斑的整改一并推进。 

  (三)认真落实,严肃问责。对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改变耕地地类的,要最大限度恢复为耕地、消除违法状态,确实无法恢复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对实质性违法建设行为,要从重严处。对项目批准责任人和违法当事人涉及党纪政务处分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联 系 人:县自然资源局  郝爱梅 

  联系电话:139 9410 9358 

  邮    箱:2297995044@qq.com 

    

  附件:1.偏关县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专班 

            2.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重点问题整治明细表 

            3.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重点问题整治明细表 

            4.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重点问题整治明细表 

            5.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重点问题整治明细表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偏关县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重点问题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高跃龙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梁震宇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王春琢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石向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安荣  县林业局局长 

                  刘文斐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立新  县交通局局长 

                  梁晓光  县水利局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石向东(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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