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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偏关县发展庭院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9-13      来源: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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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偏关县发展庭院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偏关县发展庭院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偏关县发展庭院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助力

  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探索我县庭院经济发展模式路径,持续增加群众经营性收入,助力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发展以农户为基本单元,以院落为经营场所,以庭院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为核心,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坚持示范先行、以点连线、以点带面,逐步实现“小庭院”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蹚出发展庭院经济的偏关路径。

  二、目标任务

  发展庭院经济是有效克服疫情影响,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增收的重要举措。庭院经济是指立足农村所处地理位置、土壤条件,气候特点,以农户为单位,充分利用农户房前屋后、家庭院落、闲置房屋、闲置土地等,面向市场,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文化旅游、生产生活服务的产业形式与生产经营活动。2022年我县要着力打造3个庭院经济示范村、20个以上示范户,到2025年,我县庭院经济示范户比例要达到5%以上,庭院经济示范村比例达到20%以上,庭院经济经营户和带动户人均纯收入高于我县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

  三、创新路径

  按照“农户自愿、积极引导、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原则,发展自主创业、龙头带动、互助代管、股份合作等庭院经济模式,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户参与劳务得薪金、提供场所得租金、龙头企业得利金、代管代工得酬金、股份合作得现金。

  (一)自主创业型。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因地制宜自主创业,可申请小额信贷等金融政策支持,自筹生产资金,自主经营发展庭院经济。

  (二)龙头带动型。发展龙头企业+农户订单模式,依托县域龙头企业发展庭院订单种植、养殖、加工,通过订单联结企业与农户,促进企农合作共赢,增加收入。

  (三)互助代管型。外出务工或无劳动能力农户不能在自家庭院发展庭院经济的,可通过与第三方签订协议,委托经营管理发展庭院经济,有效利用庭院土地资源。

  (四)股份合作型。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社的作用,农户可通过现金、人力、庭院、技术等方式入股,共同发展庭院经济。

  四、发展重点

  以“龙头企业+”“合作社+”“经纪人+”“互联网+”“包保单位+”“城市食堂+”“城里人+”等多元化发展思路,拓宽多形式销售渠道,促进庭院经济健康发展。

  (一)庭院特色种植。科学合理布局庭院生活区与种植区,因地制宜种植中药材、食用菌等经济附加值高的特色经济作物,发展蔬菜、林果、花卉等特色作物,形成与大田作物差异化、互补性发展,提高种植效益。

  (二)庭院特色养殖。科学合理规划庭院生活区与养殖区,实现人畜分离、干净整洁。改善庭院养殖条件,做到畜禽分栏、分群、分区养殖,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庭院养殖融入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

  (三)庭院特色加工。深入挖掘开发县域特色产业,支持发展传统手工艺品生产加工,挖掘发展刺绣、剪纸、木雕、石刻等传统手工业;支持有条件的农户利用庭院建立特色食品加工作坊,进行特色食品加工制作;依托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大力发展一批特色鲜明、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工坊;支持利用闲置庭院设立帮扶车间,带动农民增加收入。

  (四)庭院特色文化旅游。围绕我县黄河一号旅游线,重点支持农户利用庭院发展特色民宿、家庭旅馆、休闲农庄、农家乐、小型采摘园等,通过庭院经济促进乡村餐饮、住宿、采摘、农事体验、特色产品销售、生态康养等农文旅融合产业发展。

  (五)庭院生产生活服务。支持农户利用庭院开展农资配送、农机作业服务、农产品流通等生产性服务;支持农户利用庭院开办小超市、小餐饮、理发店、修理店等,开展生活性服务经营活动。支持农户开办网店,设立电商销售点、直播带货点、快递代办点等,为村民提供便利服务,为经营农户增加收入。  

  五、扶持举措

  (一)加大资金支持。积极谋划一批庭院经济示范项目,按照程序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管理。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庭院经济给予支持,其中用于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奖补额每户不超过2000元。动员社会资本投入庭院经济发展,促进共同发展。

  (二)加强金融支持。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力度,支持脱贫户和监测户申请小额贷款用于发展庭院经济。金融机构积极向符合条件农户发放创业贷款发展庭院经济,保险机构积极开发庭院经济特色险种,提升庭院经济风险保障水平。

  (三)强化人才支持。加强庭院经济技术队伍建设,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按比例配备技术人员,为庭院经济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做好各个环节的技术指导。强化对农民群众的科技培训,通过举办不同层次的专业技能培训班,提高庭院经济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平。抓好庭院经济种植、养殖、农作物秸秆加工转化、休闲农业等技术推广活动。做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防疫工作,强化动物防疫监督,维护农畜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庭院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四)加大消费帮扶。创新多渠道结合方式,充分发挥帮扶单位、合作社、龙头企业、能人大户等作用,围绕庭院经济生产、加工、贮藏、运销各个环节,利用“互联网+”将种养、加工、销售等与电子商务服务有机结合,扩大产品销售渠道,抓好产销对接。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展庭院经济是促进农民群众增收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提高认识,组建庭院经济发展工作专班,专项抓好庭院经济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强指导和服务,实施好各项惠农政策,要解决庭院经济经营户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庭院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科学规划布局。各乡(镇)要注重优化庭院结构,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结合,与庭院绿化美化相结合,因地制宜进行规划布局,制定合理的庭院经济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要立足当地自然资源条件,结合市场需求,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的原则,精心选择发展项目,充分利用房前屋后一切能够利用的自然资源、环境条件和庭院空间,以农户为发展主体,采取多种发展模式,快速推进庭院经济发展。

  (三)加强分类指导。各乡(镇)要在广泛开展调研和摸底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产业模式的庭院经济农户进行分类指导,对有意愿发展庭院经济的农户给予资金和技术服务;对有一定经营基础的农户,引导帮助完善思路、健全管理、规范发展、提升效益。对生产经营管理好、技术水平高、经营效益佳的庭院经济农户,在项目、资金、技术、服务上给予重点支持和奖励,促进其发展壮大,建成典型示范户。

  (四)开展动态考核。发展庭院经济工作情况将纳入巩固衔接年度考核内容。对庭院经济组织有力、发展迅速、带动效果好的乡(镇)给予表扬奖励,在衔接资金分配上予以倾斜支持。各乡(镇)要制定各自的庭院经济考核办法,动态认定庭院经济示范村、示范户,并予以一定奖励补贴;按年度进行动态考评核验,对验收通过且发展较好的予以补贴激励,对运营效果不好甚至运营停滞的庭院经济示范村、示范户取消授牌,暂停发放补贴。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宣传发展庭院经济的扶持政策和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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