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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6-27      来源: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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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乡村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工作均衡发展,切实补齐消防专职力量在乡(镇)的短板,不断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提升基层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根据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为指导,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部署要求,以及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基层消防治理能力为关键,按照“因地制宜、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全面覆盖”的原则,大力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稳步提高基层消防治理社会化水平,为我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贾育新任组长,应急局局长周晓虹、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李炳杰任副组长,各乡(镇)主要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协调督导、调度推进全县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救援大队,由李炳杰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乡(镇)消防力量建设的组织、推进、督办、考评等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本辖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 

  三、重点任务 

  (一)组建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严格落实《山西省消防条例》《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结合全县实际,各乡(镇)通过发文、挂牌等形式,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消防安全委员会作为本级消防工作议事机构,明确部门(单位)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工作具体责任人,健全各项消防工作制度,统筹协调、谋划部署、督促指导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加强乡(镇)消防安全管理。 

  (二)推进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所)。结合全县乡(镇)机构改革,按照规定权限和审批程序,积极争取党委政府设置独立编制,在乡(镇)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所),作为乡(镇)下设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依托现有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政府专职消防队加挂牌子等方式设立消防工作站(所)。消防工作站(所)承担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具体负责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研判、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等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接受所在乡(镇)和属地消防救援大队的双重领导。 

  (三)配齐配强消防工作人员。各乡(镇)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明确乡(镇)消防工作站(所)至少配备3至5名专兼职工作人员(乡镇至少配备3人),至少有2名乡(镇)在编人员。消防工作站(所)负责人为行政或事业编制,可由乡(镇)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或班子成员兼任。县消防救援大队将适当派遣现具备一定消防业务素质能力的消防文员,协助开展日常消防工作。 

  (四)拓宽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渠道。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多种方式争取消防事业编人员或采取借用事业编制招录方式引进专门技术人才,承担协助指导乡(镇)消防工作、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行政执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职责任务。结合乡(镇)综合执法机构改革,通过依法授权或委托方式明确乡(镇)承担的消防行政执法事项,推进消防行政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 

  (五)夯实基层网格化管理基础。县消防救援大队继续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推动将消防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全科网格”,依托专(兼)职和专属网格员,加强末端消防安全管理,前移火灾防控关口。加强对网格员的消防业务培训,细化网格管理员消防安全信息收集、上报流程,以及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等职责,建立工作任务清单,优化网格管理员消防工作考评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六)推进乡(镇)灭火救援力量建设。按照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B/T35547)和《山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94号),因地制宜建设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将符合条件的乡(镇)专职消防队纳入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拉动演练,建立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推行乡(镇)专职消防队“三员一队”(即灭火救援战斗员、火灾隐患巡查员、消防安全宣传员)工作模式,在乡(镇)的领导下,承担灭火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七)压实乡(镇)火灾防控责任。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推动明确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指导乡(镇)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度。推动相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对行业领域内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将偏远乡(镇)、城乡结合部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监管视线。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文物古建筑、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民宿、农家乐等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场所,推动列入行业重点监管对象。乡(镇)排查发现的行业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及时进行反馈并组织,推动实施行业重点督办整治。加强乡(镇)、村(社区)消防工作业务指导培训,定期分析研判火灾风险,通报突出火情,提出重点治理意见。指导乡(镇)评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力量状况,提出加强建设意见。 

  (八)开展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隐患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各乡(镇)要加强所属辖区工业园、特色小镇、农家乐(民宿)、小微企业、电商物流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高层建筑、老旧高层建筑、娱乐场所、沿街商铺、家庭作坊、医院、养老院、学校和用于生产、经营、租住的自建房等场所的综合治理,严查严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违规搭建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易燃可燃物品管理混乱以及“三合一”“多合一”等突出隐患问题,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消防安全设防等级。 

  (九)强化火灾风险预警能力。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全县“智慧消防”建设进度。依托“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优化“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系统”消防管理业务模块功能,督促指导基层综治、社区、网格人员强化模块应用。借助“雪亮工程”“天眼网络”,探索视频监控技术在消防安全领域的应用。推动鼓励有条件的经济发达乡(镇)建设消防物联网智能火灾监控平台,适时与市、县“智慧消防”系统互联互通。 

  (十)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落实各方消防安全教育职责,推动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科普推广内容,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充分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平台、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开展贴近基层实际的经常性消防宣传活动。督促乡(镇)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加强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以及群租房业主、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消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2022年6月底前,各乡(镇)要对当前消防工作摸清现状,厘清问题,科学谋划,研提对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逐项分解细化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将实施方案报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试点创建。2022年7月底前,各乡(镇)要组建消防安全委员会,挂牌成立并实体化运行消防工作站(所),确定在编专兼职工作人员和消防文员,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编制工作指南,落实场地器材等经费保障,并按照国家标准建设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稳步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 

  (三)全面推广。2022年8 月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各乡(镇)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地评估,总结经验、固化机制,推广应用成熟做法,力争全县乡(镇)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抓住当前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大好机遇,深刻认识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在强化火灾防控工作的长远意义,强化顶层设计,争取经费保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分析调度,推进试点建设,跟踪督办落实,全力推动基层消防力量建设。 

  (二)分类指导推进。要研判本辖区火灾风险特点,区分不同地区、不同发展水平等情形,分类型、分地区、分步骤指导推动加强乡(镇)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要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新方法、新路径,培育可复制推广的试点样板,先行先试开创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三)狠抓考核问效。此项工作将纳入平安建设、政府年底消防工作等考核内容,对组织不力、未按要求推进工作的,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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