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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2-08922 | |
发文字号:偏政办发〔2022〕58号 | 成文时间:2022-09-20 |
发文机关: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偏关县2022年散煤治理与洁净煤供应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2-09-20 |
时间:2022-09-20 来源: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办、局:
《偏关县2022年散煤治理与洁净煤供应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偏关县2022年散煤治理与洁净煤
供应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有效控制民用燃煤污染,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加强散煤污染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储(售)煤场经营活动,完成县城禁煤区散煤清零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加强源头管控,检查指导企业开展煤炭质量管理工作,禁止销售和使用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做好洁净煤的供应保障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偏关县散煤治理和洁净煤供应保障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贾育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秦小明(县发改〈能源〉局局长)
沈俊杰(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局长)
李贵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周吉小(县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
马 晃(县发改〈能源〉局副局长)
崔海乐(县市场监督局副局长)
白利国(县公用事业中心主任)
李 娜(县发展和改革事务中心主任)
张文凯(偏关县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常务副队长 )
杨文俊(新关镇镇长)
杨常春(窑头乡乡长)
侯进飞(尚峪镇镇长)
李 敏(楼沟乡乡长)
黄鹏高(老营镇镇长)
乔繁灵(水泉镇镇长)
臧建英(万家寨镇镇长)
陈 磊(老牛湾镇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秦小明兼任,具体负责散煤治理和洁净煤供应保障日常工作。
三、任务分解
(一)加强散煤治理
1.职责要求
指导检查各煤炭经营企业开展煤炭质量管理,加强源头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煤炭销售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煤炭销售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煤炭销售、供应自用台账,包括购进、批次、日期、质量化验情况及流向,加强对煤炭经营企业销售活动的监管,禁止销售和供应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
打击取缔全县非法储(售)煤场,对未取得营业执照和未在煤炭经营管理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非法设立的储(售)煤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2.职责划分
煤炭经营企业的煤炭质量管控,由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偏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偏关县发改(能源)局、偏关县发展和改革事务中心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非法储(售)煤场的日常检查由偏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洁净煤供应保障工作
1.确定洁净煤供应企业
针对县域内煤炭经营企业的现状,综合考虑企业实力、社会信誉、煤炭质量和营销网络等因素,确定偏关县吉泰洗煤有限公司(位于窑头乡火头沟村)为全县唯一的洁净煤供应企业,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2.开展协调保障服务
县发改(能源)局、县发展改革事务中心要积极做好供应企业洁净煤储备和运输保障工作,做好与各乡镇燃煤供应需求的沟通与衔接,确保采暖季煤源供应及时充足。
3.开展煤质化验认定
县发展和改革事务中心要定期、不定期对供煤企业洁净煤销售台账、化验记录等进行抽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洁浄煤储量和煤质情况。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煤炭经营企业煤质化验认定工作,根据《关于限制销售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的通知》(晋煤经发〔2017〕386号)要求,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一律不得进行销售。
4.加强宣传指导力度
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能源)局、县发展和改革事务中心要大力宣传洁净煤推广政策,及时公布供应服务站点、服务电话、定购方式,引导群众积极使用民用优质燃煤,方便群众购买使用。指导供应企业建立完善必要的供应体系和服务体系。供应企业要达到封闭储存、便于运输装卸、符合环保规定的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洁净煤推广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供煤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责任到人。
(二)压实工作责任
县散煤治理和洁净煤供应保障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切实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快捷高效的推进工作机制。供煤企业要制定符合实际、详尽具体的落实推进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开展洁净煤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引导居民群众自觉使用清洁能源和优质燃煤,积极支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在全县上下形成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