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要闻 > 图片新闻 > 正文

【新闻】偏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检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时间:2020-07-17 09:26       大    中    小     

  

 

  7月16日,偏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彩青、教科文卫工委主任王胜伟与部分省、市、县、乡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专题座谈会。旨在通过执法检查弥补弱项和短板,不断改善全县公共场所卫生状况,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在塔梁足球场、文笔塔公园、汽车站候车大厅、金港酒店、疾控中心、人民医院、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等公共场所,重点对住宿场所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情况,文化娱乐场所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情况,以及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及卫生监督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听取了相关负责人贯彻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卫体局局长王在英、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队长王明珠分别就《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在全县的贯彻实施情况作了汇报;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并结合本县实际,从各个角度就做好全县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张彩青对县政府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中计划周详、措施有力、工作到位表示满意。她指出,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通过本次执法检查明显感觉到自《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县政府不断夯实责任主体、规范公共场所经营行为、多措并举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为预防和控制疾病流行、维护全县卫生正常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张彩青指出,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好坏是衡量一个城市精神文明卫生程度的重要标志,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是对外文化交流、招商引资活动的一个重要窗口,必须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经营主体责任、做好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全力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

  

 

  

 

  张彩青强调,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全力保障好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要在重要节点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升经营场所卫生条件;要加大食品药品经营户“防蝇、防虫、防鼠、防尘”以及污水排放、废弃物处置等卫生设施的检查和规范;要督促餐饮单位完善台账记录,规范从业人员管理等;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跟踪,消除食品安全风险。要强化宣传培训,定期对公共场所经营者、从业人员开展规范经营培训,指导经营者改善经营环境、落实相关制度,促进规范经营;要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意识,有效促进经营户改善经营场所环境卫生。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