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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忻州市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

 时间:2022-03-07 15:57       大    中    小     

  

  近期,国内多个省份发生聚集性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德尔塔和奥密克戎变异株叠加流行的特点。2022年3月5日0时至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29例。境外输入病例154例;本土病例175例(山东88例,均在青岛市;吉林25例,其中吉林市9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9例、长春市7例;广东20例,其中深圳市17例、东莞市2例、河源市1例;河北14例,其中石家庄市5例、保定市4例、邢台市4例、邯郸市1例;内蒙古9例,其中呼和浩特市7例、鄂尔多斯市1例、呼伦贝尔市1例;广西5例,均在百色市;江苏4例,均在连云港市;云南4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3例、临沧市1例;浙江2例,均在杭州市;陕西2例,均在西安市;山西1例,在晋中市;河南1例,在郑州市),含3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吉林2例,广东1例)。我市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压力剧增,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坚持“动态清零”总策略,打赢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维护我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忻州市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如下:

  一、立即主动报备。请2月19日(含)以来有山东省青岛市、2月17日(含)以来有河北石家庄市和邢台市、2月16日(含)以来有河北邯郸市旅居史的人员;有密切接触者及次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与已公布的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立即做一次核酸检测,并积极配合落实属地相关防控措施。

  二、强化核酸检测。省外入返忻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第一时间开展一次核酸检测;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的入返忻人员,抵忻后48小时内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以做到早发现早控制。

  三、非必要不出行。请公众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备,并注意目的地的疫情进展和防控要求,提前做好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准备,全程做好防护消毒。返忻后,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认真履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居家治疗,应立即佩戴口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接诊医师旅居史和接触史,主动协助诊断排查。

  四、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请公众牢固树立“每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日常生活中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进出公共场所积极配合测温、验码等措施。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乘坐公共交通或候车、候机时应尽量避免接触公共用品,减少在密闭或空气不流通场所停留时间。

  五、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信息。目前我省晋中市和太原市的病例,均为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的,未在社区发现病例。请公众保持良好心态,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六、积极主动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能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的发生。目前,我市正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及3-11岁年龄组人群接种,需接种的群众请根据需要咨询当地接种单位后有序开展接种,共筑人群免疫屏障。

                                  忻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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