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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偏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日期: 2023-03-24 来源:

  偏征预告〔2023〕1号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我县新关镇闫家沟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

  拟征收土地涉及新关镇闫家沟村委共计总面积568.08亩,其中农用地541.96亩(含耕地200.19亩、林地290.41亩、草地51.36亩),建设用地7.27亩,其他土地18.85亩。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详见附图);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项目实施是解决山西焦煤集团正仁煤业有限公司已设定矿业权露天开采用地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带动我县经济发展,解决国家保障用煤,同时保障附近居民就业,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符合偏关县空间规划。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采矿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调查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15日。

  2.调查地点:土地征收项目所涉及的乡(镇)、村。

  3.调查程序:县人民政府授权新关镇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村(居)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4.参加人员:土地征收项目所涉及的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及的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等相关人员。

  5.相关要求:参加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对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参加的,由调查人员现状调查、清点后,书面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相关权利人要积极配合做好土地征收相关工作;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乡(镇)、村委要做好现状管控,配合做好土地现状调查等土地征收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示意图.pdf 

  偏关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